2015年9月8日 星期二

志工,升學制度中被輾爛的初衷。

志工的定義:

1.助人的美德及福利活動,當中指志工沒有收取任何報酬,並以自由意志付出自己從事福利、心理健康及社區發展等方面的工作;
2.具組織性的利他行為,當中指是以幫助他人或對環境有益的活動,並能在各個領域直接幫助他人;
3.基於社會公益的參與行為,是回應社會責任及態度的一種行為,當中並不求回報。
我在高中時從不為升學當志工,我有時數,但我沒放在升學檔案裡,因為我認為那已失去了當志工的初衷。
今天聽老妹在算怎樣賺到志工時數,居然像是商人在算計如何獲利一般,而所謂的「志工」卻是擔任班級上的幹部?
這是一種扭曲,小孩子的價值觀裡早就沒有所謂的擔任志工的意義存在,做志工=可以賺時數=輕鬆有漂亮分數上好學校(不管事實上是否真有如此順利),於是我妹開始很開心的募集她的志工時數,報告也不做,說別人會幫她做且分數大家都有,這種不勞而獲的思維能這麼早就養成真不容易,升學制度真的很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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